手机看片福利永久厂房装修工程安全规范
1、 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洁净厂房内生产工作间的火灾危险性, 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 ** 16) 分类。 洁净厂房生产工作间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附录A。
3、 甲、 乙类生产的洁净厂房宜为单层, 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单层厂房宜为3000m², 多层厂房宜为2000m²。 丙、 丁、 戊类生产的洁净厂房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 ** 16) 的规定。
4、 洁净室的顶棚和壁板(包括夹芯材料) 应为不燃烧体, 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 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 4h, 疏散走道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 0h。
5、 在一个防火分区内的综合性厂房, 其洁净生产与一般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隔断措施。 隔墙及其相应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 隔墙上的门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 6h。 穿隔墙或顶棚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防火或耐火材料紧密填堵。
6、 技术竖井井壁应为不燃烧体,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h。 井壁上检查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 6h; 竖井内在各层或间隔一层楼板处,应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水平防火分隔; 穿过水平防火分隔的管线周围空隙, 应采用防火或耐火材第料紧密填堵。
7、 洁净厂房每一生产层、 每一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 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1个:
1 对甲、 乙类生产厂房每层的洁净区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m², 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2 对丙、 丁、 戊类生产厂房,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 ** 16) 的规定设置。
8、 安全出口应当分散布置, 从生产地点至安全出口不应经过曲折的人员手机看片福利永久路线, 并应设有明显的疏散标志, 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 ** 16) 的规定。
9、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 洁净区与室外相通的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并加闭门器。 安全疏散门不应采用吊门、 转门、 侧拉门、 卷帘门以及电控自动门。
10、 无尘车间与洁净区同层外墙应设可供消防人员通往厂房洁净区的门窗, 其洞口间距大于80m时, 应在该段外墙的适当部位设置专用消防口。专用消防口的宽度应不小于750mm, 高度应不小于1800mm, 并应有明显标志。 楼层的专用消防口应设置阳台, 并从二层开始向上层架设钢梯。
11、 洁净厂房外墙上的吊门、 电控自动门以及宽度小于 750mm、 高度小于 1800mm 或装有栅栏的窗, 均不应作为火灾发生时提供消防人员进入厂房的入口。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1 洁净厂房必须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其设计应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 建筑物耐火等级以及建筑物的体积等因素确定。
2 洁净厂房的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设备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 ** 16) 的要求。
3 洁净室的生产层及上下技术夹层(不含不通行的技术夹层) , 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消火栓的用水量不小于10L/s, 同时使用水枪数不少于2支, 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m, 每只水枪的出水量应按不小于5L/s计算。
4 洁净厂房内各场所必须配置灭火器, 其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 (G ** 140) 的要求
5 洁净厂房内设有贵重设备、 仪器的房间设置固定灭火设施时, 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 ** 16) 的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宜采用预作用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 当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时, 不应采用卤代烷1211以及能导致人员窒息和对保护对象产生二次损害的灭火剂。
安 全 技 术
1 下列部位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事故排风装置, 报警装置应与相应的事故排风机联锁:
1) 甲类火灾危险生产的气体入口室。
2) 管廊, 上、 下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有可燃气体管道的易积聚处。
3 ) 手机看片福利永久车间内使用可燃气体处。
2 可燃气体管道应设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1 ) 接至用气设备的支管和放散管, 应设置阻火器。
2 ) 引至室外的放散管, 应设防雷保护设施。
3 ) 应设导除静电的接地设施。
3 氧气管道应设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1) 管道及其阀门、 附件应经严格脱脂处理。
2) 应设导除静电的接地设施。
4 气体管道应按不同介质设明显的标识。
5 各种气瓶库应集中设置在洁净厂房外。 当日用气量不超过 1 瓶时,气瓶可设置在洁净室内, 但必须采取不积尘和易于清洁的措施。洁净厂房的生产区(包括技术夹层) 、 机房、 站房等均应设置火灾探测器。 洁净厂房生产区及走廊应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其他安全要求
1 洁净厂房应设置消防值班室或控制室, 其位置不应设在洁净区内。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
2 洁净厂房的消防控制设备及线路连接应可靠。 控制设备的控制及显示功能,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 ** 16) 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的规定。 洁净区内火灾报警应进行核实, 并应进行如下消防联动控制:
1) 启动室内消防水泵, 接收其反馈信号。 除自动控制外, 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2) 关闭有关部位的电动防火阀, 停止相应的空调循环风机、 排风机及新风机, 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3) 关闭有关部位的电动防火门、 防火卷帘门。
4) 控制备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燃亮。
5) 在消防控制室或低压配电室, 应手动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6) 启动火灾应急扩音机, 进行人工或自动播音。
7) 控制电梯降至首层, 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3 手机看片福利永久厂房中易燃、 易爆气体的贮存、 使用场所, 管道入口室及管道阀门等易泄漏的地方, 应设可燃气体探测器。 有毒气体的贮存、 使用场所应设气体检测器。 报警信号应联动启动或手动启动相应的事故排风机。 并应将报警信号送至消防控制室。